初夏,雨后的早晨格外的清澈。

彷如透明的天空,让人感到心旷神怡。

小樱睁开眼睛,便看到叶悠,自己正紧紧的抓着他的手。

他眼眸微闭,大概在这里坐了一个晚上。

有一股暖流在内心升腾,接着游便全身,然后她用脸蛋轻轻的蹭了蹭叶悠的手臂,呼吸着温暖的气息。

“......哥哥大人。”

小樱呢喃般的念道。

“你醒了。”

“啊...嗯...”

小樱缩了缩身子,光滑白皙的脸蛋染上樱红。

刚才没有被哥哥大人看见吧.....嗯,肯定没有,哥哥大人刚刚才醒。

鸵鸟只要把头埋进沙子,那么危险就会自动消失。

爱歌今天早上也是一如既往的悉心准备早餐,只是额头有些微肿。

用治愈魔术很快就能消去,但爱歌不愿。

这是教训,也是耻辱,当铭记于心。

人类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,爱歌也不会犯下两次同样的错误!

嗯,加油,爱歌。

“爱歌,这里,怎么呢?”叶悠指了指额头。

“啊,抱歉,师父大人,让你看到这么失礼的我......”

像是感到很惭愧般红了脸颊,爱歌说道。

宛如熟知礼仪的淑女失了礼节般,现在声音也象是要消失般,感到十分抱歉一般。

“现在不是在意这个的时候。”

叶悠走上前去,轻轻抚摸爱歌光洁额头,“疼吗?”

“啊?...诶!”

娇羞,呼吸也紊乱起来。

就像夕阳下垂下脑袋的鲜花般,“那个...师父大人...没、没关系,昨晚撞到墙壁了...稍微休息、就好了......”

“不能这么马虎大意,女孩子脸上的伤痕不重视怎么行?等下我给你上点药。”

“嗯...师父大人。”

叮叮。

木门上的风铃,撞击出清脆的响声。

普通人无法靠近这座布置了结界的书屋,因此造访者,必然也是里世界的人。

“叶悠叔叔,我来了。”

欢快的推开门的,是玲珑馆美沙夜。

抄完戒训后,一大早便来到了叶悠家。

小萝莉·美沙夜有着黑色长发,红色眼睛,皮肤白皙,身穿深色外套,脚穿黑色过膝长靴。打扮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性感,虽然面容稚嫩,但却能熟练的驾驭这份成熟。

青涩的性感,稚嫩的成熟。

结合的异常完美。

在外人面前永远是骄傲优雅的小公主,即便是在父亲面前,也是努力装作稳重的小大人模样。

唯独在面对叶悠时,美沙夜才将符合她这个年龄的童真所展现出来。

每个星期,美沙夜都会来到叶悠的书屋。

因此叶悠对她的到来并不感到意外。

“是美沙夜啊,还没有吃早饭吧。”

叶悠的手离开爱歌的额头,朝黑长直小萝莉露出蓝天般清爽的笑容。

爱歌躲在叶悠的背后,悄悄瞪了美沙夜一眼。

来的真不是时候。真是让人讨厌的小孩子。

美沙夜注意到了爱歌的视线,

她内心也嘀咕着,这个偷腥猫!

明明是我先来的,认识叶悠叔叔也好,提出想要成为叶悠叔叔弟子也好,都是我先来的。

但是却被这个家伙以无耻的手段捷足先登。

还赖在叶悠叔叔不走,可恶,好羡慕...不对,好无耻!

美沙夜脱下室外鞋,露出裹着黑丝的优美足弓。纤细圆润的双腿在过膝袜的包裹下,柔软的曲线延伸到精致的脚踝,接着往上,是饱满丰润的小腿肚,最后过膝袜微微勒进雪白的大腿肉中。

美沙夜哒哒哒的跑到叶悠身边,抱着他的大腿,弱弱道:“好可怕!好可怕哦!叶悠叔叔。”

“怎么了?遇到什么奇怪的人了吗?叔叔帮你打跑他。”

“嗯,嗯。”

美沙夜弱弱的看向爱歌,

“那里。”

“嗯?”

“那个女人,为什么脑袋可以旋转180°啊。好可怕。”

说完,美沙夜又抱住叶悠的大腿,朝爱歌露出一个微笑。

******

PS:那个.....有不少人对爱歌的印象似乎还停留在“病娇”的层面。其实爱歌会黑掉,只有一条线,那就是遇到亚瑟。他那矛盾的悲愿才是导致爱歌黑掉的根源。

亚瑟想要改变历史,重铸古不列颠荣光,那么就必须破坏现在的人理奠基。但亚瑟又想改变过去,又不想摧毁现在,在型月固定的世界观下,这怎么可能?

扯远了。

在其它没有遇到亚瑟的世界线中,爱歌基本是人畜无害的。如果引导得当,以圣人的姿态君临尘世的可能也不是没有。

另外,在《超时空花札》中,即便是扭曲的爱歌,论变态程度也远不及尼禄,而“黑”的程度,在面对小樱时,似乎也有所不如。

所以,会对爱歌有病娇甚至残酷的印象,果然还是樱井大妈的锅吧。

如果《苍银》由蘑菇执笔,爱歌大概是以纯白无垢的形象跃然纸上。其所行所为,就像“纯真的孩童扯下蚂蚱的翅膀和大腿让它们赛跑”的感觉?

总结,我并不是否认爱歌的黑,只是想说,名为“沙条爱歌”的个体,并不是只有黑。简单来说,更像是是一块纯白的纸,可以被喜欢的人涂上任何的颜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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